尊敬的游客:
请于报名后(至少出发前7个工作日)将以下资料提交我社,用于申请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》或签注,及《金门地区出入境许可证》
一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电子档一份 要求与身份证原件比例一致,扫描像素要求600万,保证证件人像及字迹的清晰可见。身份证正反面整理在同一张A4纸上,若切割请务必保持整个证件的完整清晰,不得将边线切割掉; 扫描件成像需保持与原件相同大小; |
二、提供电子版照片,规格如下: 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(33mm×48mm)如白发或头发稀疏需提供蓝底照片(图片格式:JPG格式;图像大小20K~80K字节;图像尺寸:354×472像素;着深色有领上衣,不得佩戴眼镜首饰,头发披肩者不要遮住脖子); |
三、游客是有报备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或银行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需到相应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(经我社预审查核到的,我社会通知游客补政审手续); |
四、16周岁以下办证须知: 需提供监护人《赴金一日游申请书》或《委托函》及出生证明,户口本户主页、全家人户口页及能证明携带人关系之页的扫描件(先提供扫描件,面签时需提供原件); |
五、客人抵达厦门面签务必携带如下证件随行,以进行面签取证流程: 1、身份证原件; 2、报备人员务必携带盖章后的审批材料原件;否则后果自负。 |